2020年底部分城市商场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
发布日期:2021-09-06 浏览次数:350
根据1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,到2020年底,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;到2022年底,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。到2025年底,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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